流行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发布者:华海朋发布时间:2023-04-04浏览次数:3052

根据《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资格审查

时间: 4月7日7:30-8:00     

地点:演艺教学大楼422办公室

请考生务必准备好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初试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正反面);

3.应届生须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

4.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6.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7.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高职高专、本科结业考生,须提供大学专科学历证书(或大学本科结业证书)以及招生简章中要求的复试审核时提交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材料;

8.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考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9.《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

10.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须提交《南京艺术学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知情同意书》(见附件2);

11.通过“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交纳复试费成功凭证截图。

上述材料1-8验原件,交复印件;材料9-11交手写签名原件。


二、复试安排

见附件3《南京艺术学院流行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


三、专业水平考核(复试专业课)成绩测算方式

流行音乐编创与制作研究方向专业水平考核由两部分组成。其成绩测算方式如下:

专业水平考核总分为150分,考试分为①上机制作②总谱写作两部分,其中①上机制作计90分,②总谱写作计60分。


四、其他事项

1、本细则未涉及且《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未作明确规定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2、请全体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并保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五、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25-83498311

联 系 人:王老师


附件1: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pdf

附件2:南京艺术学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知情同意书.pdf

附件3:南京艺术学院流行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xls

 

                      南京艺术学院流行音乐学院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