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音乐学院班主任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者:华海朋发布时间:2020-09-03浏览次数:403

流字﹝2020﹞25号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落实高校立德树人的的根本任务,构建高校思政育人共同体,引领学生塑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和《南京艺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班主任工作的实施细则》(南艺委发[2017]64号),结合流行音乐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作机制

班主任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力量,是促进大学生全面成才、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是协助辅导员开展工作、进行学生班级管理的得力助手。班主任队伍实行学校和学院双重领导体制。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学生工作部(处)对班主任进行总体管理和领导。流行音乐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对班主任实施具体管理和指导,日常工作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负责。班主任应主动与辅导员联系,并接受辅导员关于学生工作事务方面的指导,履行班主任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并配合辅导员协同做好本班级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配备方式

专业教师均应担任班主任,各系以班级为单位配备班主任,根据需要轮流安排并报备。教师申报副高级以下职称(含副高级职称),班主任工作经考核须为良好以上。

第四条  岗位职责

班主任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学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的利益及学校秩序,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在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状况的基础上,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巩固学生专业思想,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提升专业学习能力,同时进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事务管理。具体职责包括做好学生的学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指导、班集体建设的指导工作、配合做好学生日常教育与管理工作。

第五条考核办法

(一)班主任应认真参加学院的专项培训,经考察合格后上岗。

(二)班主任考核每学年结束后进行一次阶段考核,所负责的一届学生毕业后进行总结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的依据。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根据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结合学生评议、教师评议、学院评议,确定考核档次。

(三)经考核合格,按照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发放班主任津贴。

(四)因班主任工作履职不当发生责任事故者,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流行音乐学院班主任履职评价表

 

二零二零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