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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音乐学院师生互选实施细则

时间: 2020-09-03       点击: 409


流字﹝2020﹞22号

 

为了进一步落实学分制管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制订课程师生互选办法如下:

一、互选原则

1、互选条件:同一门课程有两名教师以上任教的专业主课。

2、参选范围: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一年级学生。

3、互选时间:新生入学和学年第二学期结束时进行。

二、实施准备

1、确定互选课程、应选条件及相关课程的任课教师。

2、制作任课教师情况介绍。

3、统计任课教师可任课时数(应任课时数、已任课时数、可任课时数)。

4、流行音乐演唱系、流行音乐演奏系确定互选实施日期时间,备妥选课单,并通知所属专业学生。

三、实施办法

1、公布互选课程表、教师情况介绍、选课日程表。

2、学生领取并填写选课单,集中交教务科。

3、流行音乐演唱系、流行音乐演奏系组织现场师生互选。

4、个别落选师生由所属系另行安排上课事宜。

5、转专业学生的课程安排由所属系根据本系师生情况统一安排。

 

 

 

二〇二〇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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