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根据我校相关规定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优秀研究生奖项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1.学业奖学金
2016级(人文学院与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合作办学的研究生7人)、2017级、2018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829人,按100%比例,全校可评选814名(不含15名人文学院与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合作办学的研究生),其中一等奖163名,二等奖244名,三等奖407名,具体指标详见《2018-2019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
评定细则详见《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南艺院发〔2019〕59号)。
2019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金额:博士研究生1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8000元/人。
所有欠费研究生务必于2019年11月10日前缴清所欠学费,否则将影响奖学金的评定。
2.优秀研究生
2017级、2018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数为815人,按10%比例,全校可评选82名,具体指标详见下表:
表-12018-2019学年优秀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院(所) | 名额 | 学院 | 名额 | 学院 | 名额 |
研究院 | 2 | 美术学院 | 19 | 工业设计学院 | 3 |
人文学院 | 4 | 设计学院 | 19 | 流行音乐学院 | 3 |
文化产业学院 | 4 | 影视学院 | 3 | 舞蹈学院 | 3 |
音乐学院 | 10 | 传媒学院 | 12 |
|
|
评定细则详见《南京艺术学院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南艺院发〔2008〕54号)。
3.优秀研究生干部
评选对象为全校2017级、2018级研究生干部(重点、优先考虑在校研究生会担任副部长及以上职务的学生),凡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由研究生部(处)决定最终获奖人选。
评定细则详见《南京艺术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南艺院发〔2015〕231号)。
二、评选时间和程序
1.2019年11月7日至11月15日,研究生申报、提交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发表学术论文的复印件等),各培养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初审,并将初步确定人员名单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待无异议后提交至研究生部(处)。
2.2019年11月18日至11月20日,研究生部(处)对各培养单位上报的名单进行复审,确定提交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的人员名单。
3.经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定、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奖金。
三、评选要求
1.所有奖项务必严格遵照文件的规定评定;
2.评定结果不得突破名额分配表中的人数;
3.各奖项要求上报学生申请表、汇总表(含纸质、电子版)。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本着对研究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倡导“以评促优”的良好风气,认真做好优秀研究生奖项的评选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8-2019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南京艺术学院优秀研究生奖项申报表(学生使用)
附件2、南京艺术学院优秀研究生奖项申报表(学生使用).zip
3.南京艺术学院优秀研究生奖项汇总表(培养单位使用)
附件3、南京艺术学院优秀研究生奖项汇总表(培养单位使用).zip
研究生处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