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 2019 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教字〔2010〕 20 号)及《南京艺术学院普通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南艺院〔2020〕70 号)文件精神,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资格范围
2019 级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的普通本科生。
二、 工作流程及时间
1.信息公布
6 月 8 日前,教务处公布《2019 级普通本科生跨学院转专业的专业目录、名额及考试科目》(附件 1),各二级学院公布本学院内转专业的专业目录、名额及考试科目,并做好相关解释说明工作。
2.学生申请
6 月 14 日前,学生本人下载并填写《南京艺术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 2),将电子版申请表发送给所在二级学院教务秘书。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打印相关材料并签署意见。
3.信息汇总
6 月 19 日前, 各二级学院填写《南京艺术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 3)并加盖公章,连同《南京艺术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4.资格预审
6 月 28 日前,教务处完成资格预审,将通过审核的名单、申请表转至相关二级学院。
5.考务组织
7 月 5 日至 6 日,各二级学院根据文件要求在统一时间段组织转专业考试; 7 月 8 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转专业考试成绩评定工作,并在申请表中填写考试科目及成绩等信息。
6.初定转专业名单
7 月 10 日前,各二级学院根据考试成绩,初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将《南京艺术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南京艺术学院转专业拟接收学生名单》、《转专业工作纪要》提交至教务处。
7.结果公示与审议
教务处复审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教务处将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提交至院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发文公布。
三、注意事项
1.根据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原则上本学院转专业学生人数控制在转入专业相应年级总人数的 8%以内;跨学院转专业学生人数控制在转入专业相应年级总人数的 5%以内。
2.请各二级学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做好转专业程序、学籍及学分认定等工作的解释说明。相关文件及表格也可至教务处网站“教务公告栏”下载(http://jwzx.nua.edu.cn/),联系人:吴胤赟,电话: 83517629,邮箱: 07000013@nua.edu.cn。
教务处
2020 年 6 月 5 日
2019级普通本科生跨学院转专业的专业目录、名额及考试科目
流行音乐 学院 | 音乐表演 (流行音乐演唱) | 2 | 音乐学院: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音乐剧) | 视唱练耳 乐理 演唱 |
音乐表演 (流行音乐演奏) | 2 | 音乐学院: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 | 视唱练耳 乐理 演奏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流行音乐创作) | 1 | 音乐学院: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 | 和声 歌曲写作 面试 |
流行音乐学院2019级普通本科生
院内转专业的专业目录、名额及考试科目
接收 学院 | 接收专业方向 | 名额 | 转出专业方向 | 考试科目 |
流行音乐学院 | (音乐学)音乐传播 | 1 | (音乐学)乐器修造 | 文论写作 专业测试 面试 |
流行音乐学院 | (音乐学)乐器修造 | 1 | (音乐学)音乐传播 | 听力测试专业基础测试 专业能力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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