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观察 | 争做安全“驶”者,共建文明校园

发布者:华海朋发布时间:2024-03-04浏览次数:10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校园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良好教学生活秩序,学校开展了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学院也有一则安全小贴士,愿同学们争做安全“驶”者,不做无知“骑”士!

关于行驶、停放及充电管理

1.所有电动自行车由保卫处负责日常校园行驶、停放、充电管理。

2.所有电动自行车在校园内应减速慢行、礼让师生,通行时速不得超过 15 公里/小时,禁止在校园内鸣喇叭、开启报警器。电动二轮自行车禁止违规载人,电动运输车禁止超宽、超长、超重搭载货物。

3.所有电动自行车需有序停放在校园内指定停车区域,严禁在室内场所、楼宇走廊、楼梯间、交通主干道、绿化地、操场、建筑物出入口、消防通道及其他规定的禁停区停放。

4.所有电动自行车必须在指定地点充电,严禁在室内外私拉电线违规充电。

违规行为处理

1.对超速骑行、乱停乱放、超载行驶、乱鸣喇叭等违规行为,保卫处将进行批评教育,并通报所在单位;违规累计达三次者,将撤销校园通行证,禁止车辆入校。

2.对进入宿舍、楼宇等违规充电行为,保卫处将立即撤销校园通行证。如果是教师或学生,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3.对违反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损害他人及学校财产的,依据法规和制度追究当事人法律及行政责任;发生交通事故,按照相关法规严肃处理。

4.对私自携带无车辆通行证的电动车及电池进入校园内存放或充电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扣留并从严从重处理。

电动自行车作为日常交通工具,方便了人们的出行,但它存在的火灾隐患也不容小觑,让我们牢记这些安全知识,防患于未然,共同守护平安美丽的和谐校园!